民族团结进机关 互融互促双提升——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学习会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会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民族团结进机关 互融互促双提升”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推进“模范自治区”建设,4月14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会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阿斯楞围绕《条例》进行专题讲解。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进行了自学,各支部开展了专题研讨。
学习会上,阿斯楞同志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强调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号召机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形成人人关注民族团结、人人支持民族进步的良好舆论态势。
会议要求,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从战略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抓好抓紧抓实。强调要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为契机,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战、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开展民族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握重点,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在有形有感有效上下功夫,认真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是要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做表率,坚决坚定做《条例》的模范执行者,不断打好民族工作法治思想基础。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政法工作领域各个方面、落实到政法工作各个环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之力。
会后,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还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机关全体人员深入思考、认真作答,有效检验了学习成效,达到了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成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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